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,天气状况,雪!
欣阳拿走了我的戒指,每天戴在上手,我以为,我们的关系,会随着这枚戒指,发生悄然的改变。
我并没有过多的奢望,我只是希望,她每天吃完饭,可以象征性的帮我忙活一番,比如收拾桌子,刷个碗之类。
仅此而已!
尽管吃着她的,喝着她的,但是一个大老爷们,整天像小保姆一般,围着厨灶转悠,多少有些打击我作为雄性动物的尊严。
诚然,我的尊严,在同女友二相处的两年里,已经剩不下多少。
可我也没有自暴自弃,我还是会将它慢慢拾起的。
不过,我的期颐最终没有达成,现实让我再一次与心中的理想交错而过。
十四号这天,也就是距离欣阳带上我的戒指,仅仅过去了一个晚上,我接到了身在乡下父母的电话。
电话中,父母对我说了一件好事!
大姨家在外当兵的弟弟回来省亲,为了庆祝要宰杀肥猪,让我回去吃猪肉。
肉!
这是一个多么诱人的词汇,我的五脏庙,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荤腥。
即便在给欣阳做保姆的这几天,我结束了清淡生活。可是,一场春雨,又怎么能滋润透彻干涸的土地,我的内心里,对于肉还是有着一定的欲望。
十四号一早,我早早起床,赶上了回乡下的早班车,甚至没来得及和欣阳打一声招呼。
人家一个安静的女孩子,还在晨睡当中,我贸然过去敲门,显得不太礼貌。
不过,我却忘记了留下一个纸条,或者给欣阳一个提醒。
这是我做错的一件事,我必须承认。
在乡下前前后后呆了三天,与七大姑八大姨聊了很多家乡事,期间避免不了,被问及婚讯。
女友二,家里的亲戚都知道她的存在,亲戚们关心的无非就是,什么时候结婚,什么时候摆喜酒!
他们不知道,我和女友二,早已经成为两个世界的人!
内心里忍受着煎熬,表面上装作高兴,一个星期就这样在纠结中度过。
临走之前,父母给了我一千块钱,这是他们勒紧裤腰带攒下的,我的泪水开始在眼眶打转。
我不想拿父母的钱,这么大岁数的人了,还需要父母资助,我无言面对二老沧桑的面庞。
可是,我又不能拒绝。
因为,这笔钱不是给我的,是父母让我转交给女友二的压岁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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