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原来三国可以这么读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小说书包sbxs.cc
周瑜之军大败。然而出乎意料地是诸葛亮见好就收,没有“宜将剩勇追穷寇”,痛打落水狗干净彻底全面地消灭周瑜。这是为什么呢?p民我觉得主要是三大原因:首先,孙刘联盟在当时来说是非常必要的,任何战略行动都必须坚决服从这个大局;其次,周瑜的部队惯常水战,你诸葛亮虽然是陆上得手但不一定能在水里占到便宜;最后,周瑜的败军正退往柴桑,柴桑可是周瑜苦心经营多年的军事基地,攻防兼备,诸葛亮打过去怕是占不到上风!综上所述,诸葛亮明智地停止了追击,潇洒地畅饮庆功酒去了。
孙权得知刘蜀黍没做掉而周瑜又大败,不胜忿怒,要起大兵取荆州。在此关键时刻张昭和顾雍均出言劝阻,指出孙刘联盟重要性和必要性。看来这两人还是很理智的,然而顾雍随后献上一计,说不如挑唆曹刘两家相攻,然后自己坐收渔翁之利。这就犯下了方向性的错误——要知道此时虽然是三足鼎立但三支足并不是一般高;孙刘两家实力远远弱于曹操,必须联合御敌才能生存下去。所以说如果你东吴想挑动曹刘两家互斗,那是找死之道——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曹操一定会轻易灭掉刘蜀黍,然后一口吞掉江东六郡!
铜雀台落成,曹操召集文武百官,召开庆功大会。既然是庆祝大会肯定要搞文艺汇演,战争年代的文艺汇演肯定要以“武戏”为主,因此曹操别出心裁搞了个“夺取锦袍那达慕”。为了一袭锦袍曹操所有的猛将尽皆出动,甚至徐晃和许褚还为此打得一脸血!看到这里p民不禁满心伤感:为了一件高级大衣一帮高级干部争得你死我活,这说明了什么问题?说明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极其凋敝,一件高级大衣都是不得了的物件,值得一帮将军们自低身份打破头去抢!
唉,真是“7b25260f白骨露於野,千里无鸡鸣”啊!生民百遗一,念之断我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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