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上都是满十六岁成年人的福利,郁格桑不在此列,她想出省也可以,让同个户帖的户主郁格桑或者蒋大丫拿着户帖亲自去办,然后再有个他们指定的成年人,那就可以出省。
而在省内,要求倒是没这么严格,但是那些家规范的客栈规矩是没有独立户帖是不能住下的,而且什么都没有就出门,被管户帖的抓到了,不仅要遣送回去,还得罚款。
郁格桑是宅得住的性格,尤其是写文的时候,可以连续三个月到半年都不动弹,聚会什么通通不去。
当然,也会偶尔兴致来时四处溜达,最后溜达完,就说她的咸鱼时刻。
她想离开青竹镇,目前是不可能的,郁有文和蒋大丫的工作事业都在这,不会轻易随她折腾离开故土。
倒是在镇上买房子可以考虑一下。
《慕九》的稿费是千字四百文。这个稿费标准,对于《相思》日报新人来说不算低,上次她的短篇小说上了半月刊《鸳鸯》,折算下来也差不多是千字五百文,而《相思》日报平均稿费是一篇六百文,因为那时候发表的都是短篇小说,短篇小说通常按篇计算,加之投稿《相思》的有名作者不多,就拉低了整体平均稿费。
《蒹葭》和《桃夭》的平均稿费要高一些,达到了一篇八九百文,从这也可以反映这两家的稿子质量比较高,因为在空桑国,稿费基本是与名气和质量挂钩。
之所以给《慕九》开了千字四百文,还是冯雅君拍板的,在日报上连载是开先例,周明霞不敢做主也做不得主。冯雅君是看《慕九》质量给了千字四百文,在三花书社,千字四百的长篇连载是正常的,最高的话可以开到千字一两六,这是竹闲省大神的稿酬水平,当然,大神还会有其他收入,比如出版后的版税,刊物分成等等,一般写完一部十万左右的长篇,大神的收入就不会少。
《慕九》比不得大神的小说,不过看在这是第一篇在日报上连载的厂拍小说,冯雅君还是给了较高的稿酬,并且商定若是反响好出版,也不会直接买断,会给一定分成。
眼下《慕九》不止是反响好,还是大爆的趋势,为了留住人才,也为了给作者动力,冯雅君做主又给《慕九》涨了千字一百文的稿费(发表过的也补),还因为《相思》销量上涨而包了十两的奖金。
由于郁格桑说不清还要写多长,三花书社是事先付了十万字的稿费,等《慕九》连载超过之后,便按照每周付稿酬。截止目前,《慕九》为郁格桑带来的稿费是五十两,加上奖金,总计六十两。
不说直接暴富,但是这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,在青竹镇再买一个不带铺面的房子,是可以做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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